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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目乏目艮目青
"改為單周40小時,每週工時不得超過48小時"

這看不太懂,那變形工時怎麼算?
某知名大廠現在是12小時做六休三
就違法了?

一堆科技廠12小時做四休二,也GG?

以上都算加班沒違法的話
那......修這法是修身體健康的喔?

應該說是標準每週上40小時班,但最多可以彈性上到48小時,
當然下週或其他週也就要少上8小時班。

其他輪班制的話,超過的時數都算加班,要以加班費率計酬,
但不能超過法定加班時數上限。

以上是法律規定,實務上就........
舊 2015-05-18, 11:45 A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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