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珣珣的新聞又出來了
瀏覽單個文章
marks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引用:
作者
lora
可以理解珣媽的作法和想法
錯既然自己已經犯下了
那就無下限為女兒爭取一切可能可以運用的資源
那怕因此擠壓到其他社會福利的支出
但理解不代表能夠接受和認為其合理
如果身為受害人(女兒)或當事人(珣媽)
我們又會希望自己或自己的親人怎麼做呢?
就是想盡辦法趕快撈錢
誰敢指責就說他在霸凌
2015-05-17, 11:47 PM #
81
marks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marks
查詢marks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marks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