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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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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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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理解珣媽的作法和想法
錯既然自己已經犯下了
那就無下限為女兒爭取一切可能可以運用的資源
那怕因此擠壓到其他社會福利的支出
但理解不代表能夠接受和認為其合理

如果身為受害人(女兒)或當事人(珣媽)
我們又會希望自己或自己的親人怎麼做呢?
舊 2015-05-17, 11:45 PM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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