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avidYou
有看到有網友轉貼判決書上的內容寫道,中華電信工程車在自己是支道,且支道上的紅綠燈還是閃紅燈(可google一下閃紅燈代表的意義)的情況下,支道車輛未停車確認幹道是安全可通行的情況下穿越路口造成這起事故…單就這方面來看珣珣媽媽似乎在事故上的肇則較少…但好像很多網友都誤以為是珣媽闖紅燈…當然也許網路上的資料有誤,有錯歡迎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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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道幹道沒有號誌都該減速
中華電信已經快過路口、三寶媽才撞上
如果三寶媽自己有減速會撞上嗎?
如果三寶媽沒把兩歲女童放前座會這麼嚴重嗎?
如果三寶媽讓小孩坐安全座椅並且放在後座會出事嗎?
如果三寶媽第一時間不要慌張的把女童抱起趴趴走晃來晃去也許就不會造成頸椎癱瘓了...
台灣的法官判決很多都情、理、法在判決的
要找恐龍判決多的是、懶得舉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