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Valkyrie
這個判決記得寫在狀紙給法官看,還有那個著作權蟑螂的判決也是
對你的案子應該有幫助
你有講到一個關鍵「因為原告公司的商品圖,跟國外原廠的商品圖片是相同的,原告公司很聰明,只在背景再加上一些圖樣,這樣正常的人會以為這是原廠的圖」
所以你在法律上不構成故意,既然沒有故意應該就不會構成著作權犯罪
我覺得有拚無罪的機會
趁法官還沒形成心證之前,趕快寫狀紙進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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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頭上找到的,有至少五個以上的判決,都是此公司告的,而判決出來的.
最低是刑事40日(最高是刑事50日),一日算一仟元.
法官相信也會參考前例,反而刻意去講對方這些事時,也不知道會不會造成反效果.
因為等同他不同意其他五個法官的判決...
提的部份,原則上我會提.
有前例的好處是,如果我被判決的更重時,我是可以以這些前例來說或是上訴,我並不比某個前例案件更嚴重,為何判決的比這案件還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