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pdm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275
蘋果那個新的房地合一算法是亂算的
絕對不是賺得差價*稅率
正確的是
稅基=房地收入-成本-費用-依土地稅法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
房地合一稅=稅基*持有年之稅率

案例
103年1月2日購入1000萬房子(房子地坪100平方公尺,當年度公告現值10000元)
105年1月5日賣出1500萬房子(房子地坪100平方公尺,當年度公告現值15000元)
稅基=1500萬-1000萬-{[15000-10000]*100}=450萬
收入(1500萬) 成本(1000萬) 土地漲價總數額(50萬)
房地合一稅=450萬*20%(持有超過2年未滿10年:20%)=90萬
另外土地增值稅為10萬元
所以所有要付的稅金為90萬+10萬=100萬元
舊 2015-05-15, 12:24 AM #3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dm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