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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了解你的意思了
那是不是如果判有罪
最少要關6個月(不能比6個月少)
6個月易科罰金約18萬
這樣是不是可以用18萬去和對方談和解
對方如果不要還可以再賭一下是否有緩刑
不過虎大查到的那個判拘役50日是哪一條阿
引用:
作者傳說
我不知道你查到那個判決
不過18萬可能是民事賠給著作權人
或是判要關6個月易科的罰金
九十一條第三項的意思是法官如果判有罪可以2選1
1.被告去關6個月∼5年
2.被告去關6個月∼5年+50萬∼500萬罰金(繳國庫)
如果判罰金又低於50萬,法官自己就先違法判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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