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yan63
房子不需要擁有,到處都有得租,沒錢的就租小一點舊一點遠一點
否則依你的論點
對單身者而言另一半算不算不可獲缺,我是肥宅但我就是要正妹算不算符合需求,沒有正妹女友是否社會不公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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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價影響租金,一千萬的公寓和一百萬的公寓租金是不可能一樣的。換個說法,你一個月月薪有一半在付房租,這是正常的嗎?
或是你覺得像香港那樣,一堆人付半個月月薪只能租蟻居,也是正常的?
還有人不是物品。想要另一半也要另一半要你才行,你缺正妹,但正妹不缺肥宅,你不能強迫別人喜歡你。
補充:必需品不包含奢侈品,食物是必需品,但滿漢全席不是,所以你不能吃不到滿漢全席就說不公不義。同理,就算正妹是物品,你也不能沒得到正妹就說不公不義,因為正妹是奢侈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