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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使用到非授權的商品圖被告(已起訴),有網友有什麼好的提議可以解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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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xx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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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27
我查判決書似乎不是20萬起跳,況且還有緩刑,有些判得更輕
例如xxx犯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第三項,50萬只罰18萬還可緩刑
(第三項是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之侵害著作財產權罪,
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引用:
作者
傳說
法官要是用前面那條判
起跳就20萬
討厭律師就要有本事自己把法律邏輯搞清楚並說服法官
而不是自己解釋法律然後怪罪法官/律師....
難不成會計程式寫不出來能怪會計師?
2015-05-14, 06:25 PM #
91
nxx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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