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mism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1,577
引用:
作者JING FENG
感謝.

TO 傳說:
的確會有這方面的問題,我還要在想想..感謝.
我會盡量在書狀上寫明自己的訴求.
那篇我有讀到,書狀內容我大約是知道要怎樣寫了.
現在只差閱卷,在從對方的資料裡找問題.

TO 以月為影:
感謝.

TO strong:
我連給對方負評,內容寫上"下標XX筆,還棄標,太差勁"這樣類似的話.
(對方就真的下多筆,然後告知要算便宜,然後後來又說,他目前沒錢,等有錢才要買,過結果過了14天都沒買)就被告"加重誹謗罪"了.
警局來電告知時,還一個賠不是,我回說,這有沒有搞錯啊~這樣你們也受理啊~
從承辦的警員到接辦的警員,都對我一直很不好意思,但警員確直接跟我說.
這個"人"怪怪的,要注意一下...


方便給個連結嗎??

這樣以後好注意這些"人"....
舊 2015-05-14, 02:14 PM #7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isma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