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因使用到非授權的商品圖被告(已起訴),有網友有什麼好的提議可以解決嗎?
瀏覽單個文章
enn1000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29
引用:
作者
JING FENG
刑事的確是有期徒刑.
但在著作權法91條的部份是以下面這條來判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
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
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意思是可以變成罰金.
不過就是會有前科,告的人,也是因為這一點,所以可以要求高額的賠償金.
也是所謂的以刑逼民.刑事(前科)逼民事(賠償).
並不是"得易科".
"得併科"意思是說除了關以外.還要被罰金
2015-05-14, 11:53 AM #
59
enn1000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enn1000
查詢enn1000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enn1000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