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mism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1,577
Smile

引用:
作者人生開始
蠻普通的圖 可以理解成 普通的商品照 只是單純對著商品拍照 不管換甚麼人來拍都差不多嗎?

如果主戰的話
重要的字號要記住
96台上772

可以透過上面版友介紹的裁判書查詢系統查詢內容

順便參考這家公司以前是如何舉證著作權存在的 從中找破綻


依大大的關鍵字,有找到某事務所的季刊內容....

應該還虎大滿有用的....
 
舊 2015-05-14, 11:00 AM #5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isma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