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61s
是我的話自己打一張叫他簽,發生這種事誰敢相信口頭說"你拿去用沒關係"
回主題
但對方如果進貨給你,怎麼又會不准你賣,除非你隱瞞銷售行為跟他買的,卻又另外銷售
現在就是對方也沒有取得原廠獨佔代理權,沒權利要你不准賣,所以只好用著作權的方式阻礙你了
這樣的理解對嗎
抱歉問些對你沒幫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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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給大型網路通路商進貨的.
其實全台的貨都是他們供應的,所以也一定知道是他們的貨.
而且我賣的價格都比他們的高(因為是他們直接在大型網路通路賣的),而我要賺錢,就只能由進貨的金額再加上去,不然就賠錢賣了.
事情並沒有那麼複雜,現在就是用到對方圖,對方要45萬元合解金,不然就不撤告.(老實說,對方真要能提供因為我造成的損失,就很有趣了,想看對方要怎樣編故事)
1.貨是跟對方(提告的人)進.
2.賣的又比對方還高.
3.還從未賣過,沒有因賣對方的商品獲利.
但刑事的部份,最低金額就是20萬起跳,我之前沒有過任何前科,在此事件上,也都沒有惡性來處理,不知還有沒有緩刑的機會,這可能要有法律知識的人來解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