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iorittn
依《勞基法》規定,員工職災死亡,僱主須在3天內支付喪葬費,依規定為5個月平均工資;另要在15天內支付死亡補償費,依規定為40個月平均工資,總計45個月。不管僱主有無過失,都要負擔職災補償責任,此個案45個月平均工資跑不掉,怡盛一定要付。
葉建能說,目前怡盛付給家屬的金額明顯不符規定,將發函要求限期補足,否則開罰2萬到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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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金比應付的40個月工資便宜(以20k計算的話)
難怪公司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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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聽到報導,他月薪有4~5萬左右,不知道是不是我聽錯!?
如果月薪真的那麼高,慣老闆真的會選擇只給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