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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過年後從韓國回來就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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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ar168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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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小閘蟹
那這樣不就等於 女方把孩子們當物品, 把孩子們的監護權 "賣了" 來換取金錢?
我所不了解的是: 那這樣女方以後還能有探視孩子的權利嗎?
或者是, 未來老了跟孩子們要求撫養費的權利?
親生子女給人收養, 是否就跟親生父母無任何法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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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肝、爆肝,肝臟頂摳摳,折磨肝臟,身心疲勞。
爆肝加班精神LOW,你知、我知、他也知。
為了生活要爆肝,為了薪水要爆肝,爆肝操死你。
「往哪兒走?」
22.571581578862375, 120.54270501093441
https://www.youtube.com/shorts/xdYue1nHewM
2015-05-09, 01:22 PM #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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