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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 C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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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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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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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cura1203
澄清一下...
米國並不是擅闖私宅就可以開槍, 前提是生命受到威脅.
私宅內擁槍是米國憲法保障的權利, 但不是誰進來都能對著開槍.

這種型車糾紛, 在米國是會演變成槍擊事件.
只是美國路比較大條, 發生的機會比較低.


日本留學生射殺事件

1992年10月17日,美國路易斯安那州巴吞魯日的日本留學生服部剛丈(時年16歲),與朋友Webb Haymaker前往萬聖夜派對,當時服部身著晚禮服,模仿《週末夜狂熱》中約翰·屈伏塔的裝扮。兩人由於地址錯誤,走到一間他們以為是目的地的民宅按鈴;但無人應門,於是兩人返迴路邊停車處。當兩人正要離開時,車庫門開了,民宅女主人Bonnie Peairs出現在車庫門口,當時約為晚上8:30;兩人很高興,以為找到正確的派對地點了,於是迅速向女主人接近;此舉驚嚇到她,以為兩人有犯罪意圖,猛然把門關上並鎖住,並告訴她丈夫把槍拿出來準備。

民宅主人Rodney Peairs(時年30歲)於是拿著.44馬格南手槍打開車庫門,並站在車道上想找出騷動的原因;這時服部從(屋主的)卡車後面迅速走向他並向他揮手。Peairs看到一個陌生人說著他聽不懂的語言並迅速向他移動,以為這個人要對他不利,警告「Freeze」(別動),但服部(可能由於語言問題)沒有意識到危險,仍繼續向前,並說「We're here for the party」(我們是來這裡參加派對的),結果服部在距離屋主5呎(約1.5公尺)處被射中胸部。

Peairs以為他射中了入侵者的肩膀,迅速把門關上鎖住,叫他的妻子打911。之後他們不理會外面發生的呼救和騷亂,全家在廚房內禱告,直到警察和救護車抵達。數分鐘後,服部在救護車上由於左肺被貫穿而導致失血過多死亡。
刑事審判

1992年11月4日,Peairs被以殺人罪的罪名起訴,他的律師辯護Peairs是為了保護他的家庭才開槍。1993年5月23日,在經過7日的審訊,東巴吞魯日郡地方法院全體12名陪審員對Peairs作出了無罪的裁決,理由是正當防衛。根據路易斯安那州當地的法律,為了保護身家財產的安全,可以對屋內侵入者使用致命武力。
民事審判

7月,服部的親屬向Peairs發起了民事訴訟。在稍後的民事審判結果,法院認為Peairs有過失責任,並判決Peairs需賠償服部的親屬650,000美元。但Peairs隨即申請破產,最後只從火災保險中交出10萬美元。服部的父母在扣除律師費後,將剩下的5.5萬美元成立「Yoshi's Gift」,援助美國管制槍枝的團體;同時利用兒子的壽險這筆錢成立了「YOSHI基金」,資助美國高中生訪日交流,增加彼此的了解。
舊 2015-05-08, 03:42 PM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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