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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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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d61s
有這幾條宣告大車就無敵? 或錯就變小了,變次要了?
所以小車都是用生命去證明"沒常識"的下場,這樣講你高興了嗎

究責有先後順序,車大所要承擔的注意責任及安全責任本來就應該更大,你硬要把大車合理化除罪化到這種程度實在離譜

防詐騙宣導講幾年了,防色狼防搶宣導幾年了
"自己不小心"這種話私底下親友間互相告誡提醒就好了,拿到檯面上說"宣導那麼多年顯示被害者自找的".......我會懷疑你分得清場合嗎?

為什麼 ?
為什麼車子大責任大?
說出個理由..
150和125互撞.. 150責任也要大一點點囉?什麼神邏輯...
我認為人人都該注重道安而不是出了事就歸咎於大車..
行人、小車就一付"你有種來撞我呀反正比責任你比我大"這種心態嗎?
你真當成開大車的人不怕撞死人是嗎?
我很懷疑你會區分清是非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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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5-05-04, 03:17 PM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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