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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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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無情公主
澳洲的「矯治」概念我可以接受,現在問一個問題,費用誰買單?如果是罪犯自己負責他們的生活、衣食住行的一切開銷,或是由自己的家人擔負,我認為值得研究。

但今天在台灣,監獄的一切費用是由政府買單,我就要問一下,憑什麼我需要負擔這筆費用?幾萬人在監獄裡面,吸毒的、殺人的、強制性侵的、黑心食品的,他們犯罪為什麼要由全台灣的人支付這筆費用?為什麼不把他們的家庭、妻子、兒女拍賣充公來應付這些費用?

比方那位現在兩億即將匯款回台灣的,兩億充公,作為關監獄時期的一切開銷。

敢犯罪就要敢擔負一切支出嘛,矯正要費用,訓練要費用,住宿要費用,人民恐慌要費用,家屬死亡要費用,後續處理等等要費用,這一切費用為什麼我要擔負,不是我犯罪,我何必擔負這一切開銷,關我屁事......

有些理想的「理論」想想可以,沒有全盤的思考,最後,全民買單,這說得通嘛......


澳洲財政沒問題。其四大銀行加起來比整個歐洲還要強。
 
舊 2015-04-30, 07:25 A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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