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嗶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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嗶雞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碗公裡
文章: 668
引用:
作者0910940433
這很正常吧,後面記錄器拍到,警方或檢舉單位''確認''

你有觸犯的行為直接開罰

哪那麼有空請你泡茶....


...43...


大哥,是這樣的,orea2004兄在#52的意思是說,
如果市長不能用攝影機對交通執法的話,那平民的攝影設備怎能當作違規處罰的依據!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92&postcount=52

其實orea2004兄講的也對,況且他有經歷,
雖然我不知道他的違規何事項,但不論輕重應該都不重要!
這個我就要道歉更正了,因為我有開始想起朋友也有收到類似的罰單~
所以被拍到,有人要被請去問話,也有人是被直接"頒獎"!

而這點我回答了orea2004兄攝影被舉發的問題雖然有誤,
但是就市長這部分還是兩個不同的問題!
因為這個做法之前不論官`民攝錄的,都被拿來舉發,
但是後來被民代跟解釋法律的人砲口轟的,也只有官方(市政府)

所以現在問題點是在於當時被限制的是市府官方...
現在市府官方又要拿出來用,當然是不可能換市長就兩套標準!
而且當時轟攝影取締是警察國家的簡于晏,
現在又偏偏在柯P底下做事......她現在應該最尷尬了!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5-04-29, 08:35 PM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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