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dsmt
台灣宗教的放生不是早就被罵翻了嗎?
無法勸阻自己人就不能讉責外族嗎?請問你對我,還是我對你具有強制力嗎?如果法律不禁止,有什麼方法可以強制別人不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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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教徒砍殺動物跟佛教徒放生動物,從結果來說都是一樣的。
兩者皆因為宗教的信仰,造成大量動物死亡,差別只是手法不同。
我既非印度教徒也不是佛教徒,對儀式的目地及過程不做評論。
也不討論什麼合理性, 尊重,文化, 是否該立法禁止... 等等
我的問題只有一個
說拿刀砍殺的就是野蠻,那麼穿上放生外衣的是什麼?
如果那些拿刀砍的應該在地震中死一死,依照相同標準,
請問放生的團體或個人該如何? 要不要一死以謝天下呢?
我相信樓主以及回文的任何一人,無人嗜殺而認同此類行為
反對者反的是那神邏輯,視地震為天譴,對動刀者皆曰該死
有憐憫動物之心,對人卻無慈悲之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