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嗶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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嗶雞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碗公裡
文章: 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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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ango9999
這討論真好玩,郝兵兵要這樣做時,被修理了一頓
現在換個人要執行,就什麼都可以,還有人幫忙解釋呢
只能說有高智商真好....

回頭說為什麼監視器不能當成證據
請去看看這法官的說明就很清楚明瞭


林子儀提到:「此刻,我們必須停下來思考,究竟我們想要什麼樣的社會?想要以什麼為終極目的的國家?如果一個社會裡的成員,人人皆盡透明,沒有什麼動態可以逃脫於國家的監視之下,所有成員的資訊都鉅細靡遺地掌握在國家機器之中,並且可以輕易地透過某一則個人資訊追溯其全部行蹤與活動,這或許將是一個零犯罪的社會,而且很可能是一個非常有效率的政府,但人們也可能將過著充滿被監視恐懼的生活。治安與效率都是國家應該追求之重大公益,惟其終究必須停留在某個界限之後,不能無止境地一昧向前,犧牲其他一切。」

錢建榮也在判決中寫出自己對於無所不在的監視器的看法,他指出「司法權,尤其行政法院...


才第一頁,你太早突破盲腸了

只有神才可以戰勝民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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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5-04-28, 02:40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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