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rainwens
台水跟北市水不同公司,各自有盈虧要負責
其實這也很無奈
平時把我們國營事業當公家機關看,要求要不計成本維護民眾權益,
可是要發錢時又把他們當成營利事業,認為虧錢怎麼可以領年終......
有部分原因可能是制度不良
就好比一家大企業底下有很多子公司
那母公司採購子公司產品時,可以不用付錢嗎?反正都是同一個老闆嘛~
這當然不行,因為會導致帳算不清。
可是政府常常因為政策因素要求國營事業配合時,
往往不是從國庫掏錢來負擔衍生成本,而是直接叫國營事業吞下去,
但我們又把他們吞下去的成本納入績效來評估國營事業員工的薪資獎金,
這作法很考驗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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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針見血。
有時我覺得台灣人很矛盾,當消費者時斤斤計較,店家多賺你一塊錢都好像是十惡不赦的事,只看材料成本,服務和專業都當做是不用錢的。
整個社會都是這種思維時,也難怪薪資停滯,顧客對廠商斤斤計較,廠商就回頭對員工斤斤計較,在正常的社會體系下每個人都會是消費者也會是顧客,
今天壓榨別人,改天就被人壓榨,只能說一報還一報。
最近有感而發的原因是,在我失業這段期間曾經有次接了一個德文口譯的工作(廠商有德國客戶來稽核,希望他們找一名翻譯,
以便用英文講不清楚時,可以用德文說明)。
我看到這個案子時很想做,因為我以前還沒當過德文口譯,我覺得這是一個難得的經驗,有跟家人講不用太計較價錢。
(而且沒工作期間沒有正常收入,也閒得發慌,有機會加減賺,也免得太無聊)
結果做了三天口譯之後,我拿到多少錢呢?一天2000元
我原本提的待遇比較高(我覺得因為德文口譯的稀有性,我有權要求高於英日語口譯的價碼),結果廠商給我的回覆說:
哪有那麼高啊!展場找個人來幫忙也不過就一天兩千...

stupefy:
被當成展場工讀生打發,我真的很無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