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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5954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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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80
引用:
作者foxtm
裁判書查詢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FJUDQRY01_1.aspx)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判決     103年度交更字第1號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26&p=134)

簡單說
1.行車記錄器無法證明駕駛沒閃燈
2.有沒有打方向燈有爭議,後方沒車只是說明的判決的另外一個理由而已。

以下歡迎鄉民繼續隨媒體起舞



所以駕駛說有打方向燈
而警察說沒打
監視器又無法正確判讀
所以警方已經輸一半了
後方沒車的理由好像不是那麼重要了

記者真的會斷章取義
__________________
有人問為什麼抵制統一.而不抵制路邊攤或小吃
答案其實很簡單..就是"規模"
路邊攤客源只有幾百最多上千
但統一的客源人數是上百萬
統一隨便一個問題商品.受影響的可是好幾十萬人
你能否想像這影響的層面有多嚴重

吃的健康.是做食品的基本要求
統一至少應該為消費者的健康.負起把關的責任
才不枉費台灣人幾十年來
對統一這個老品牌的信任
舊 2015-04-27, 02:16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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