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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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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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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US
雙方堅持己見就是各失去另一邊的觀點, 你真的去過國父紀念館的十字路口走過, 就知道單側能不能走人, 尤其是靠光復南路這一側.

另先不論巨蛋旁的刑事警察局是否可以在起火當下協助交管, 附近鄰近的信義分局, 敦南派出所, 交通義勇大隊的距離也不過都幾百公尺, 抵達到協助交管要多久?

你還是可以堅持己見, 當作開車的用路人都是笨蛋, 看到一堆人潮還直直以50公里速限往前跑.
但是作為北市開車用路人的經驗, 連環快這種時速70公里的快速道路, 清運車一包大垃圾掉下來擋住單線道都會馬上造成塞車, 就可以知道你上面的論點是有多奇怪了.

十字路口有斑馬線跟號誌當然可以走人,我說的可是逃難時的任意穿越,而且不是幾個人,是至少上百人甚至上千

速限50不代表駕駛人會不煞車直衝沒錯,但是那代表在該路段正常行駛會有的速度,無預警情況下跟看到道路塞起來根本是兩回事,而且疏散空間不夠導致必須橫越道路的時候,誰來給駕駛人預警?你嗎

說到堅持己見,流量統計都貼出來了,還有人要說可以穿越

另外說到交管,幾百公尺外的勤務單位跟巨蛋裡的人誰可以對交通造成第一時間的影響?交管後附近道路還有辦法任救難車輛通過?常見的單一車禍交管往往都還會造成該路段大排長龍,可你說的可是擋住6~8線道的道路供民眾疏散
舊 2015-04-24, 10:30 AM #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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