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poo123
.拖車+警察也沒警告直接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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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鳴笛廣播就直接拖走是違規的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委託民間拖吊車暨保管場實施違規車輛移置與保管作業及服務品質查核規定裡頭第四條第三款寫的很清楚
警察機關執行勤務人員
於移置違規停車車輛前應廣播或鳴笛預告,並查明該車輛是否失竊,如為失竊車輛則另依相關法令辦理。
要是拖吊過程被人錄下來拿去告警察就腫大了
警察執法是應該的
但是警察執法也要遵照法規
不能想怎麼搞就怎麼搞
這是民主國家的基本
之前桃園實施路暢專案的時候警察和拖吊車也是都會鳴笛廣播
只是他們的手腳超快很少有人能夠來得及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