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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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MUS
你可能沒搞懂前面我提"直接交付仲裁"的用意.
雙方同意得交付仲裁或提起訴訟, 表示如果柯P覺得是弊案, 例如日勝生虛報財報或鑑價不實, 就該蒐集資訊提出訴訟, 否則就是從仲裁中協商分配比例和金額.
好冰冰在這方面至少要求保留訴訟權, 過去也找過檢調去查過; 柯P卻認為完全合法, 直接朝仲裁走, 而且是打算以他案來逼日勝生美河市案的仲裁讓利.
所以舉直接交付仲裁的意思就是在呼應前面的回文, 最初他說這是弊案, 到最後只能在一切合法狀態下直接交付仲裁, 跟先前三創的洋相例子有何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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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鬼扯嘛
1."雙方同意得交付仲裁或提起訴訟"結果日勝生103年中就提出仲裁了,請問這時候是柯市府嗎?
2.好冰冰保留訴訟權?這種鬼扯也提的出來,我國法院選擇仲裁後就是仲裁優先,說保留追訴權實際上就是沒動作,好冰冰事實上被動等日勝生提出仲裁後才跟著走仲裁,上篇文就有日期了,那時是柯市府嗎?
3.三創洋相?說的是那個莫名其妙停工又復工的業主爸嗎?自己放炮卻要兒子去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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