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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引用:
作者scm577
說真的,你們都為是因為安全因素來解約的,可是;柯一開始打定的解約條件必然是大雄蓋不完的啦! 所以年初時不是說承諾配合大雄來蓋巨蛋嗎?
安全條件只是加強解約條件的內容而已,也是打官司的強化証據罷了!
遠雄蓋不完就是最大的違約了,何況已經延過一次工時了吧! 第二次改善時間也給了吧(六月中就是第二次改善時間的最終時間)!
那遠雄還有什麼話好說的勒! 不然你以為遠雄不緊張嗎? 一直頻頻出來放話,還讓他們高階主管一直上節目勒! 以前有過嗎? 遠雄心虛的很,怕的要死勒!


你有張良計, 我有過牆梯, 老謀深算的老狐狸會不知道 & 不預防這一件事情嗎?
契約中針對各階段都有列舉時間


遠雄向法院提出工期仲裁, 依法遠雄可繼續興建, 而仲裁的勝負關鍵才是問題, 一但輸了, 市府也就得鼻子摸著吞下工期延宕這件事情.
這也就是為什麼柯P 講財團有錢請好律師會打得贏, 大雄不是瓷器, 他不吃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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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請多指教~
舊 2015-04-20, 03:38 PM #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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