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kize
科P不敢打官司的啦,打過官司的人都知道您說得都是對的.
光是律師費,延遲工程的利息..土地,或建築物的保證金(好像是總價5%)
1-2-最高法院審,再X3.....就可以把台北市政府賠到..把市政府拆了培.
如果我是遠雄老闆,我應該每天燒香希望科P真的去打官司.全部解套..
科P也有可能真打..可以塑造輿論,利於選舉.以後擦屁股的是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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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你們都為是因為安全因素來解約的,可是;柯一開始打定的解約條件必然是大雄蓋不完的啦! 所以年初時不是說承諾配合大雄來蓋巨蛋嗎?
安全條件只是加強解約條件的內容而已,也是打官司的強化証據罷了!
遠雄蓋不完就是最大的違約了,何況已經延過一次工時了吧! 第二次改善時間也給了吧(六月中就是第二次改善時間的最終時間)!
那遠雄還有什麼話好說的勒! 不然你以為遠雄不緊張嗎? 一直頻頻出來放話,還讓他們高階主管一直上節目勒! 以前有過嗎? 遠雄心虛的很,怕的要死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