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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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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布拉夾的春天
沒想到這篇浮上來了

是"讓"這個字引起大家的反感嗎
那換成"同意"呢?似乎也不行

有些事情看著沒什麼
但在某個時間點做,就是怪怪的

游泳穿泳衣很正常
那逛街呢?上班呢?

打羽毛球當然沒什麼
但是有必要三更半夜的嗎?
喔∼前文忘了說
我們這邊鄉下地方
晚上10點過後,人車稀少了

結婚證書,有法律效應的
都能偷吃離婚收場了
更何況什麼都沒有的男女朋友
如果情侶間沒有些自我約束
講難聽一點的
跟****有啥兩樣?

反正老婆都能換了, 換個女朋友也沒什麼吧
就是要趁簽字之前認清對方, 不適合的話就趕快分一分, 彼此也沒負擔
****應該會互相坦白外頭還有其他砲友吧
男女朋友應該就沒辦法這樣做了
 
舊 2015-04-20, 09:57 A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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