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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讓女友三更半夜跟別的男人出去打羽毛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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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拉夾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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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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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71
沒想到這篇浮上來了
是"讓"這個字引起大家的反感嗎
那換成"同意"呢?似乎也不行
有些事情看著沒什麼
但在某個時間點做,就是怪怪的
游泳穿泳衣很正常
那逛街呢?上班呢?
打羽毛球當然沒什麼
但是有必要三更半夜的嗎?
喔∼前文忘了說
我們這邊鄉下地方
晚上10點過後,人車稀少了
結婚證書,有法律效應的
都能偷吃離婚收場了
更何況什麼都沒有的男女朋友
如果情侶間沒有些自我約束
講難聽一點的
跟****有啥兩樣?
2015-04-20, 05:32 AM #
30
布拉夾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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