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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r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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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引用:
作者Another One
這個沒什麼好爭論的
是不是告訴乃論本來就差很多

至少台灣沒出現像韓國密陽高中跟光州仁和聾啞學校那麼離譜的判例
就是因為是告訴乃論才可以讓犯嫌輕易脫罪或輕判

警察辦案不積極證據不足被輕判或無罪
拿來跟證據充分而因為告訴乃論達成和解撤告比未免差太多

我只想說在印度強姦也是非告訴乃論

但是你我都知道在印度女性被強姦是很司空見慣的東西
非告訴乃論又如何? 檢警消極辦案你又能奈他何?
社會上還會有不少人幫強姦犯幫腔說"都是你們女人的錯勒"

所以只拿是不是非告訴乃論跟我戰何者在保障女性權力上比較進步
對我來說根本就是BULL SHIT....
 
舊 2015-04-20, 02:39 AM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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