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lros
So?!
重點不是改不改非告訴乃論吧
改非告訴乃論又如何?
警察不積極偵辦
性侵犯有能力脅迫被害者說出對自己有利的證詞
法律無法有效定罪
哪有改跟沒改有啥差別
說到這PCDVD上關於性侵無罪或輕判的討論串真不少
所以改非告訴乃論結果一堆都輕判或無罪真的有比較好?
上述的問題沒解決
就我的看法來說拿個改非告訴乃論就認為勝人家好幾十年根本就是阿Q式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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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沒什麼好爭論的
是不是告訴乃論本來就差很多
至少台灣沒出現像韓國密陽高中跟光州仁和聾啞學校那麼離譜的判例
就是因為是告訴乃論才可以讓犯嫌輕易脫罪或輕判
警察辦案不積極證據不足被輕判或無罪
拿來跟證據充分而因為告訴乃論達成和解撤告比未免差太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