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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蛋3
Advance Member
 
鋼蛋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442
引用:
作者MUS
請問, 如果以你的觀點而言, 因為廣場聚集人群已經造成踩死人的事件, 未來是不是廣場都不能聚集人群? 又或者該如何管制?

危害情境是可以無限擴大的.
走在馬路邊被酒駕撞的話, 是否連馬路都該禁行?
吃飯噎死人的事件也不少, 因噎廢食該是不該?

如果喜歡挑出一段文字做無限上綱解釋法
那不如說反正人終將一死,那不如一開始直接去自殺算了,何必活的那麼累
正所謂早知喝酒變成尿,不如當初就喝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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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可以吃嗎????
舊 2015-04-17, 02:37 PM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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