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ent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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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MUS
看了一下, 第六頁是關鍵, 很多項目是市府是完全採用與遠雄不同的點來看.
1. 避難原則 - 超大型設備講求初步安全避難而不是逃出戶外, 市府採用逃到戶外的話, 高樓層建築如101大樓等絕對無法滿足要求.
另外市府要求採耐燃材料建構, 那應該就是預設火災不會透過建材在室內延燒, 因此除非整個火場是灑滿燃料例如汽油, 不然應該在特定時間內會熄滅.
2. 人員步行速度差了0.3m/s, 疏散率差了20%
3. 消防車運作空間為8m, 遠雄採4.5m, 北市府畫紅線是4m以下巷道, 消防車體最大的寬度為2.4m
4. 戶外疏散密度市府採3人/ 平方公尺, 遠雄採4人/ 平方公尺, 密度差了33%
所以2+4 會讓市府版和遠雄版至少疏散時間會多出1.5倍左右.
5. 地下停車場到安全梯台灣並無安全規範, 但是市府是以日本大阪巨蛋60公尺為考量點(why? 中和就有一些建築的地下停車場到安全梯距離極遠)
另外既然相信電腦模擬人潮疏散, 那應該也要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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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巨蛋為鋼製大跨距結構,上覆膜構造為頂.鋼製構造有高溫軟化點問題,大跨距結構有強度重量比問題,換言之強度有限不易提升.崩塌時,也是大面積崩落.膜構造有聚熱及燃燒延燒問題.試想,當火災發生時可能是什麼情形?膜構造燃燒延燒,掉落,鋼結構軟化,崩落.可以理解的是,為什麼不是評估初步安全避難處所,而是戶外的原因.另,就我的理解耐燃並非不燃.並且無法提供主結構強度,無法撲滅火勢,無法降低溫度,使用耐燃材料只是增加人員逃生機會.
2.可參考一般步行速度,我所知道的平路大概每小時4公里.考慮巨蛋有踏階,我認為市政府小組評估的雖然還是太過理想,但較遠雄為合理.
4.參考集會遊行警方評估人數方法,每平方公尺3人,個人相信每平方公尺4人是無法行動的
2.4.問題不是單純加減法的問題,各個層面都需考慮.所以才需要綜合各種參數,跑電腦模擬看看.
5.建築物不同的使用用途,不同的結構構造,遇到災害影響反應皆有所不同.應該分開看待,巨蛋參考巨蛋應該是適宜的,參考101或大樓地下停車場,比較容易產生盲點.
個人觀點,參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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