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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開始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48
引用:
作者mobius797
那就打啊?
該打就打嘛

這並不能成為不適任的人佔著茅坑的合理理由

忽略了一個前提
"如果"是因為公傷讓他不適任的
那公平正義(對他個人而非同事)或許可以算是一個合理的理由

一個制度的設計是這樣
法令太死板而缺乏彈性(如優退的計算方式) 讓苦主不願自動退出 雇主也沒有權力請他離開
就會造成今天這種局面

存在的 就是合理的
     
      
舊 2015-04-14, 11:35 PM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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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開始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