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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工地事故(捷運),雇主免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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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mpom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372
勞工執行職務發現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時,得在不危及其他工作者安全情
形下,自行停止作業及退避至安全場所,並立即向直屬主管報告。
甘無可靈
老闆會說 現在....離職
明天不用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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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良行政機關 新北市衛生局
新海橋下那棟。交通不方便耶
Ghost island = 呆丸 Welcome to Taiwan!
2015-04-13, 07:12 PM #
13
pomp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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