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cape129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0
文章: 52
建議樓主要「不厭其煩」的抗議,
我家附近也有一家爛廟,
廟宇開張落成那天我就和他幹上了,
到了有一次我上門抗議時居然要打我,
從此以後我就採「合法」方式抗議,
包括
打電話給管區派出所,
打電話給勤務中心(110),
打電話給環保局(公害妨制中心),
打電話給1999,
留信給市長信箱,
拍照檢舉活動時的違規停車,違規使用道路等...
(如有其他管道也請網友提供)

我的目的是「我來煩執法單位,執法單位就會去煩這家廟」
我是覺得有些效果,但效果很小,
如果有更多人抗議效果一定更好。
舊 2015-04-13, 09:49 AM #2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ape129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