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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級廢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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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引用:
作者Valkyrie
法官被訴訟蟑螂搞得業務量大增
應該也會很不爽
而且擺明把司法官當成討債工具


本來就可以用司法的管道來討債, 不然民法要做什麼用的?

法院還設有訴狀範例和志工, 教人如何寫訴狀或聲請支付命令.

像這種故意興訟來謀利的, 應該要說是利用司法當"恐嚇"和"勒索"的工具.
舊 2015-04-10, 04:56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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