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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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要到新公司報到
但是新公司要的勞健保轉出單 我知道可以到勞動部或是勞保局辦理
然而我就知道小公司會搞鬼 因為這間公司在勞基法邊緣很久
而且辦公室的人離開要離職證明 這間家族企業小公司HR 就不太願意給
說真的實在想檢舉
今年寄來的所得稅扣繳憑單上 果然被動手腳
自103年05月 至 103年 11月
明明他們要求我 12月11日離開.....不過12月他們有按日薪付給我
那想問一下
所得稅扣繳憑單是否可以當作年資?繳交給新工作大公司HR
畢竟回去申請一定又要吵吵鬧鬧 勞工局檢舉囉哩八唆
不是很想再浪費在無用小公司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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