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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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lueck
初步鑑定表個人認為是毫無參考價值的東西
因為這東西只會有兩種結果:
1. 一個主因一個次因
2. 雙方各為肇事因素
然後?
最重要的
1. 能求償多少
2. 肇事比例又該如何分配 1:9 2:8 3:7 4:6 5:5? 1:9跟5:5差別到5倍之譜
最需要吵的初步鑑定表根本什麼也沒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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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歡可以自費去鑑定,但要提醒一下即使自費鑑定也不會有你想要的那兩樣東西喔
執法機關本來就只能給肇事因素,要比例請上法院讓法官自由心證
另外賠償金額部份牽涉民事,一樣是只能上法庭才有判決,執法機關是不能介入(給數字)的
以這個案例來說個人認為合理的賠償金額是能提出證明的損失部份(照原PO描述大約五萬多)+5位數的精神賠償 要再高上法院也討不到的
至於檢討態度嘛,說實話除非口出惡言或是完全擺爛不處理(請保險公司出面也是一種處理方式)不然發生車禍去討論態度問題很無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