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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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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70
引用:
作者FIREFALCON
這樣舉例好了...
你感冒打噴嚏去開診斷書,
診斷書上會寫什麼?
當然是寫感冒, 不會寫你打噴嚏咳嗽.

當然啦, 你要去印病歷也行, 不過保險公司不會理你的...
上法院也是以診斷證明書為主...

再舉例, 如果是你開車把人撞斷手, 對方跟你要的醫藥費是賠治療骨折+後續復健+勞動損失以外還要多跟你說"你把我手撞斷, 我整個手都很痠痛, 醫生說後續要觀察兩年也不知道還會不會好, 有神經損傷, 你要多賠我xx萬"
你會不會覺得對方這樣的訴求是獅子大開口? 然後丟對方一句"看診斷證明書怎麼開我就怎麼賠"?
這種無法量化的東西, 你乾脆跟對方要求精神損失賠償還比較可以隨意瞞天喊價...

之前車禍去看病時
醫生一開口就問說你是否有保險
所以我猜他有兩種道路
有保險→彈性較大
沒保險→速戰速決

一般來講診斷證明是一回事
後來醫療單據又是另一回事
保險公司也不是爬帶
理賠都有一個上限在的
所以我認為苦主就去看醫生蒐集單據
到時候再看看囉
不過也不要漫無止境的申請
他還是有一個上限在
雖然身體是自己的看好是第一優先
但有些東西其實永遠也看不好
像後遺症就是
我自己現在就想辦法跟我的後遺症和平共處
就算讓我請到滿20萬我想我的後遺症依然還是無法根除
舊 2015-04-03, 09:08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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