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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joe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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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lueck
一般來說應該都是過失傷害

去年六月底最晚應該要在一月底前提告

現在也四月了,請教目前提告的狀況是?

我目前也有類似的問題


開過偵查庭 -> 調解委員會
調解狀況就是前面說的...

對方自稱受傷但沒單據沒證明
說我們超速、眼睛受傷跟車禍無關...
舊 2015-04-03, 12:55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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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joe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