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blueck
Major Member
 
bluec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67
引用:
作者wangjoe
是的...
難道說應該告傷害?

一般來說應該都是過失傷害

去年六月底最晚應該要在一月底前提告

現在也四月了,請教目前提告的狀況是?

我目前也有類似的問題
舊 2015-04-03, 12:40 AM #1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lueck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