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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n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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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51
引用:
作者MUS
如果你不在現場, 自然無法理解為什麼是需要擴張劑而不是救護車, 割雞用牛刀, 又是浪費資源的一件事情.
至於資源運用, 我想本篇沒有人贊成"載送遲到或跑錯考場"的學生, 兩位贊成的只有提到"應針對特殊情形與予協助".
這篇我只看到一堆人猛打遲到學生小屁孩, 自己從不遲到, so? 網路世界誰知道真假
再次強調, 本篇沒有人贊成"載送遲到或跑錯考場"的學生, 兩位贊成的只有提到"應針對特殊情形與予協助", 訂定辦法就要講得明確.
否則如殘疾或車禍求助遭拒, 必然引發民怨, 何以一般民眾都能有警方協助, 考生卻因法定而失去援助;
而殘疾或車禍求助警方因而順利趕赴考場, 一來並不是浪費資源幫助小屁孩, 二來對民眾觀感是好的, 才不會落得觀感不佳的後果.



您看仔細點,沒有人贊成載送遲到的話那舉拉肚子趕不及或不提早起床因為怕影響作息是哪門子的例?不管是拉肚子還是不肯提早出門都是自己的事不是嗎?這種早個半小時一小時出門就能輕鬆化解的東西算什麼特殊情況啊?而且沒有人提到過小屁孩,哪個不是針對事情在討論?倒是您自己一直針對小屁孩在打轉是什麼邏輯?

坦白說您無法相信發言的是否從不遲到是情有可原的,畢竟有的人當遲到是種習慣,而我相信發言的版友們都不是聖人,一定也有遲到過,包括我,但重點不是有沒有遲到過,而是面對遲到這件事的心態。LP捏著自己承擔後果及下次提早出門來避免這才是負責的表現,而不是仗著有人可以幫忙就不去做避免意外的動作,
還一副理所當然的認為自己是不得已的特例?

好吧,從頭到尾一直說特例,要明定,那到底什麼情況要載送卻又說不出個所以然來,究竟哪些例子要載送啊,可不可以直接例出來?
車禍就不必提了,殘也可以自己處理,除非是突然就殘了。那疾呢?哪些疾要載送哪些不用,實際例舉出來或分個類別,別再用一個疾就要涵蓋了。

每個人都有突發狀況,每一年考生都這麼多,偏偏超大多數的人都可以自己搞定,就那極少數的有奇奇怪怪的原因,北市府若不明令限制,我看搞不好會變成流行。

另外觀感不佳的預測是怎麼來的?以本串討論看下來,有多少人會覺得觀感不佳?而點進開版的連結,底下的留言又有多少會覺得觀感不佳?
     
      
舊 2015-04-01, 10:56 AM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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