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不在現場, 自然無法理解為什麼是需要擴張劑而不是救護車, 割雞用牛刀, 又是浪費資源的一件事情.
至於資源運用, 我想本篇沒有人贊成"載送遲到或跑錯考場"的學生, 兩位贊成的只有提到"應針對特殊情形與予協助".
這篇我只看到一堆人猛打遲到學生小屁孩, 自己從不遲到, so? 網路世界誰知道真假
再次強調, 本篇沒有人贊成"載送遲到或跑錯考場"的學生, 兩位贊成的只有提到"應針對特殊情形與予協助", 訂定辦法就要講得明確.
否則如殘疾或車禍求助遭拒, 必然引發民怨, 何以一般民眾都能有警方協助, 考生卻因法定而失去援助;
而殘疾或車禍求助警方因而順利趕赴考場, 一來並不是浪費資源幫助小屁孩, 二來對民眾觀感是好的, 才不會落得觀感不佳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