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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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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那個航空公司的比喻也不對。德航失事賠錢的是「德航這家公司」不是老闆或股東,公司如果資產不夠賠,直接破產,老闆或股東自己還是一毛都不用賠。

基本上另一篇所提的自殺事件也是一樣,賠的是公司法人,不是老闆私人。換句話說,承受賠償的是公司所有人,老闆、股東、員工(公司賠太多員工就沒分紅或減薪、裁員)....而非由老闆自己承擔。

但這裡被判賠的卻是「顧主」,對象根本不一樣。
舊 2015-04-01, 03:43 A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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