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fannfu
您真好笑,有人這樣斷章的嗎?
那只要提早準備和出發,除非遇到火車撞車或客運計程車撞車,受了傷,否則有什麼情況是無法變通解決到需要請警察出面的?
但若真受了傷還會去考嗎?而這種意外的例子有多少?
好,您受了傷,傷勢重的話您還會請警察載您去考場考試嗎?
傷勢不重的話,若您有提前出門,火車不會安排接駁嗎?或是不能下車叫計程車嗎?
另外,上面版友舉車禍例子我就已經有回答了,當您發生車禍意外,現場就會有員警處理並幫助民眾了,跟考生因為各種莫明奇妙原因而打電話請警察幫忙,算是相同的情況嗎?
在您認知中這兩種情況是可以一概而論混為一談的是吧?
台北不 再載送考生指的是這種情況是吧?
而您自己前面舉的例子又是什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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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們重點不一樣,你是認為不再載送考生ok?? 我是認為要有點彈性的空間,總有意外不是嗎??
2.這些都可以定規則的,什麼給與協助什麼不能,定好規矩啊
3.在趕時間下出的車禍呢??
4.一樣等叫小黃,載去考場呢??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5-03-31/58416
基本上我是認為要看情況跟情形,也是彈性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