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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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fannfu
1.哪裡怪?
十幾歲若還不能獨立,那家長本就有責任要幫自己小孩打點好一切,什麼叫家人忙?
家人忙能不能也請警察托嬰啊?
因為忙而無法幫未獨立的小孩打點,那意味著此場考試也沒這麼重要了不是?況且就算考生年紀小沒朋友,家長是也沒親戚朋友嗎?
而考生若能獨立面對考試,那只要提早準備和出發,除非遇到火車撞車或客運計程車撞車,受了傷,否則有什麼情況是無法變通解決到需要請警察出面的?
但若真受了傷還會去考嗎?而這種意外的例子有多少?
說穿了是不是就只想利用警察職權的便利性?
2.警察主要的工作是啥?人民有需求是什麼需求?事有輕重緩急是不能一概而論的,警方可以給予民眾幫助但不表示什麼阿貓阿狗鳥事都得幫。
而工作內容由上層決定,所以台北市正在做這種責任釐清,這點應該沒什麼好爭議了吧?
3.作息被打亂是考生重視那場考試的代價,每個考生都一樣,憑什麼就覺得自己有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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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你打嗎??
這種該不該給與協助呢??
這個不就是意外嗎??
遇到這種情況,不再載送考生 ok嗎??
一開始我就說 "個應該加點人性,跟彈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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