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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謝依涵案翻案 二審改判媽媽嘴老闆呂炳宏等人連帶賠 36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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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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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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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te5566
依民法188判的吧
不過要件是執行職務時犯罪
還有監督
這兩個要件應該是累積適用才對吧.....
謝的案例扯太遠了
那可以摸擬一下要成立的話應該怎樣呢
2015-03-31, 06:41 PM #
10
d6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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