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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ar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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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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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larrywalker
依照法令超過兩萬台幣的新品是要申報納稅的(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7條、第11條),不然被抓到會沒入(海關緝私條例第39條)。

另外,上面那個辦法只是針對關稅的規定(法令依據是關稅法第49條),營業稅是依海關代徵營業稅稽徵作業手冊貳、一、(二)規定免稅,菸酒稅依菸酒稅法第5條。

但是水波爐和擴大機都是要徵貨物稅的貨物,即使2萬以下,現行法令也沒有免徵貨物稅的規定,我不知道海關實務上是怎麼做的,但就我的見解,應該要申報貨物稅,不然要依貨物稅條例第32條罰鍰。


1. 通常機場海關不會這麼嚴格, 會先要你補稅
2. 沒錯, 菸酒稅法跟健康捐都是另外課徵 (不曉得有沒有人帶過日本的白米回來 , 那個要糧商登記證 )
3. 實務是有申報就課徵


PS: 上新聞後, 會害慘以後帶日本電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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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哪兒走?」
22.571581578862375, 120.54270501093441
舊 2015-03-31, 12:40 A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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